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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2009-06-09  工会    访问量:

   在院党委的关心下,为提高教职工身心健康水平,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业余文化生活质量,创建和谐校园,以服务全校师生员工为宗旨。特筹建了职工活动中心, 为遵循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确保安全,提高效益的原则,充分发挥职工活动中心的功能及规范管理,让活动中心成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特制定以下制度:
  1.职工活动中心的日常运作及管理由工会办统一负责。
  2.开放时间:
  ①离退休人员
  每星期一 ~ 星期五 上午:8:30—12:00
  星期一、三、四 下午:2:30—4:00
  ②在职职工
  星期二、五 下午:2:30—5:30
  星期一、三、四 下午4:00—5:30
  星期五、六 晚上7:30—9:30(周末舞会)
  ③对会员开放时间
  星期一 ~ 星期五 下午:4:00 — 6:00
  星期六 上午:9:00 — 11:30
  下午:3:00 — 5:30
  星期五、六 晚上:7:30 — 9:30
  3.以上开放时间为原则上职工活动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则临时调整。
  4. 各部门、外单位要在本中心进行比赛或搞大型活动必须先报计划。
  5.高档设施、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采用适当收费管理方法。
  6.对非职工人员及外单位采用有偿服务原则。
  7.活动期间请各位注意人身安全,请勿带小孩。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个人负责。
  8. 凡在活动中心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上各项规章制度,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9.活动中心将推出各种培训活动,其内容请观注工会宣传橱窗,望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