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会文件 > 正文

职工活动中心安全保卫制度

2009-06-06  工会    访问量:

   职工活动中心保卫工作,对活动中心安全负直接责任,必须认真履行值班制度,不允许擅自离开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时必须事先报告,待批准后,找好顶班人员方可离岗,每天早晨起床后和晚上就寝前对职工活动中心所有场所进行两次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做好活动中心的门、窗、水、电的管理,检查是否人离断水断电,关门落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认真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认真做好职工活动中心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的三防工作。物质保管室按要求配备好灭火器材,定人定位保管,经常检查,及时更换药剂,严禁私拉乱接减少火灾乱源,门窗做好防盗加固装修,确保大型活动时所有安全通道畅通。

  维护活动中心秩序,场内严禁嘻笑打闹、 起哄闹事、 打架斗殴、 寻衅滋事、 流氓滋扰,如有发生,必须快速反应,及时制止并报保卫处、 派出所处理。


(编辑:Admin)